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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王乡人民政府关于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信息采集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王荣花
    2019-04-02 20:37:45   原创
    雷王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进行信息采集的公告

    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厚爱传递给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采集目的


    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是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的前提。


    2


    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基础信息和照片。

    3

    采集方法


    信息采集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乡镇(社区)为主。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雷王乡采集点设置在乡民政办公室,联系人:蔺朝琦,电话:18093980489;余升明,电话:18193988583;罗莹莹,电话:18193930785 。

    4

    采集要求


    (一)所需证件


    采集对象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时间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0日前完成。


    各村要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同时也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雷王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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